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分行存量房公开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SCJX20250014)
受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分行委托,对其持有的4套存量二手房组织公开交易活动,采用网络电子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现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
1、公告时间
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9月18日。
2、交易方式
网络电子竞价。
3、网络电子竞价时间
2025年9月19日10:00,详见附表。电子竞价起拍价即为转让参考价,竞价阶梯为5000元。
4、小区基本情况
(1)西塘新村小区位于苏州市吴中区,约建于1985年,建筑物总层数为5层,其中10幢204室位于10幢第2层,房屋简单装修,维护保养状况较差。周边有苏州市吴中区图书馆,苏州市立达中学,华润万家(吴中店)、苏州市吴中人民医院,商业及生活基础配套设施齐全。
(2)三元三村94幢702室位于苏州市姑苏区,约建于1994年,建筑物总层数为7层,94幢702室位于第7层,房屋简单装修,维护保养状况较差。周边有苏州三元实验小学、苏大附二院、大润发超市,商业及生活基础配套设施齐全。
(3)内马路8号3幢301室位于苏州市姑苏区,约建于1995年,建筑物总层为4层,3301室幢位于第3层,房屋简单装修,维护保养状况较差。周边有苏州市南环实验中学、苏州市立医院、汇邻广场,商业及生活基础配套设施齐全。
(4)清塘新村32幢503室位于苏州市姑苏区,约建于1995年,建筑物总层数为6层,503室位于第5层,房屋简单装修,维护保养状况较差。周边有苏州市山塘中心小学、苏州市留园中心小学校、苏州市立医院北区、苏州太阳广场,商业及生活基础配套设施齐全。
5、标的基本信息
小区名称 |
楼号 |
房号 |
面积(㎡) |
户型 |
起拍价(元) |
产证编号 |
竞价会开始时间 |
西塘新村 |
10 |
204 |
84.09 |
二居室 |
1130000 |
6056351 |
2025年9月19日10:00 |
三元三村 |
94 |
702 |
59.77 |
二居室 |
790000 |
8028823 |
|
内马路8号 |
3 |
301 |
55.56 |
二居室 |
790000 |
8028822 |
|
清塘新村 |
32 |
503 |
45.53 |
二居室 |
600000 |
8028460 |
|
注:具体以现场勘探实际情况为准 转让方正在办理产证更名,更名完成后办理产证过户 |
6、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完全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发布的房地产市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有关交易主体资格的规定。
(3)意向受让方须交纳5万元/套保证金。
7、特别事项说明
本次公开转让的标的物为二手房,公告中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请意向受让方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亲自至实地看房,充分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所有房屋均按现状转让并交付。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并已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转让方、受托方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责任和保修责任。
8、报名
(1)意向受让方需通过存量房网站、“苏州产权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运用“实名认证”小程序完成验证后,自主线上报名。
(2)线上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9月18日16:00止。
(3)咨询电话:0512-69820617。
9、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须交纳5万元/套保证金,交纳保证金后可参与本公告内所有房源的竞买,受让方最多可竞得套数视其交纳保证金金额而定,不足保证金金额整数倍的,不计入受让资格。
(2)意向受让方完成报名登记后,需于2025年9月18日16点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以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至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逾期未交纳的,视为放弃竞买。
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325060120018800006162
开户行:交通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
(3)未竞得的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等额退回(不计息)。
(4)在成交确认后,最终成交方的保证金在成交标的完成过户后3个工作日内等额退回(不计息)。
10、看房说明事项
公告期内(工作日)可预约看房,请提前1个工作日预约。
看房联系人:黄经理;联系电话:0512-69820617。
11、交易服务费
电子竞价结束后,交易中心向转让方和受让方出具《结果通知书》,受让方按成交总价的0.8%支付交易服务费。
12、关于首付款及价款支付的说明
受让方为企业或其他组织的仅接受一次性付款;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贷款,接受公积金或公积金组合贷款。
受让方选择一次性付款的,须在成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房屋价款支付到苏州产权交易中心监管账户,并同步办理相关网签手续,后续流程按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办理
受让方选择贷款支付的,须在成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网签手续,在网签审核通过后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资金托管手续,在办妥资金托管手续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支付到相关主管部门指定监管账户,并尽快联系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相关手续。自网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若受让方未与银行(公积金中心)签订贷款合同,转让方有权与受让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按约定获得相应赔偿。受让方须自行至银行和相关部门咨询,提前了解自身是否符合相关贷款政策,自行承担因未获得贷款而产生违约责任的风险。
在全部交易价款(含贷款)完成托管后,交易双方按规定支付各自承担的税费,完成不动产变更登记,转让方收到全额价款后按约定完成交房。
13、重要事项说明
(1)受让方未按公告约定时间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的,转让方有权没收其保证金,并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受让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房款、办理贷款、办理过户、办理房屋交接等手续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存量房买卖合同》并按总房款的20%收取违约金。转让方选择继续履约的,有权按总房款的万分之一向受让方收取逾期利息。
14、其他注意事项
(1)参加本次电子竞价的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并完全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发布的房地产市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有关交易主体资格等具体规定。因受让方限购、限贷等购房资格、贷款资格问题,导致交易房屋不能网签、不能贷款、不能过户登记等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成交后,交易双方按照当地房地产交易相关规定承担税、费、金。
(3)受让方同意由指定的房产代理机构办理网签、网签注销、资金托管、资金托管解除等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