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南京海关关于加工贸易废料交易平台 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宁关加发[2013]275号)的有关精神,平台交易系统调整如下: 1、经营企业申请办理加工贸易废料内销的,以海关审定的货物价格作为竞价、竞标的起拍价。 2、加工贸易废料公开交易流拍的,可按照起拍价最高10%的幅度逐次下浮进行竞价、竞标交易。 此调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