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加工贸易废料平台危险废料申报公告
关于在平台申报2015年危险废料定期资格交易一事,结合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做如下公告:
一、危废回收企业申购原则
回收企业的危废资质审核,将严格按照环保局颁发的危废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进行审核。由于交易标的是2015年度的定期资格,会出现部分回收企业的危废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不能完全涵盖整个定期资格交易周期的,申购将被驳回。回收企业如担心资质到期导致无法交易的,可提前向环保部门申请换证。
二、加贸企业危废申报原则及定期资格交易周期
为使加贸企业出让的危险废料可以充分竞价,加贸企业全年产出量在10吨(包含10吨)以下的,定期资格交易周期可全年申报(1-12月);年产出量在10-100吨(包含100吨)之间的,定期资格交易周期最长为一个季度(1-3月,4-6月,7-9月,10-12月即3个月);年产出量在100吨以上的,定期资格交易周期最长时限为1个月。
年产出量 |
定期资格最长周期 |
10吨(包含10吨)以下 |
12个月 |
10-100吨(包含100吨) |
3个月 |
100吨以上 |
1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