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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胥江以南,港务路以东的苏地2020-WG-51号地块酒店用房(6-14层)公开招租

发布时间:2022-05-10

 

 

标的物3D位置展示:

公告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位于胥江以南,港务路以东的苏地2020-WG-51号地块酒店用房(6-14层)公开招租

项目编号

SCJX20220798

委托方

苏州运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出租行为批准单位

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内部决策情况

董事会同意

挂牌起始日

2022-05-10

挂牌终止日

2022-05-24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期,最多延长3个周期

标的资产看样

看样联系人:彭经理 联系方式:69338301

报名需要注意事项

1、公告期内每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5:00可预约现场看样时间,请至少提前半天预约。

2、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终止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 报名地点: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
    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417办公室
  ■ 受理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点击页面上的“我要报名”进入线上认证小程序报名入口。
  ■ 咨询电话:
    滕女士、谈先生,联系电话:0512-69820620、69820641
    监督电话:0512-69820813

3、意向承租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相应材料。
  ■ 企业和其他组织包括: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
    4)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机构或法人)》等
  ■ 自然人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自然人)》等。

4、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承租方报名。

资产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胥江以南,港务路以东

资产类型

商业用房

所在楼层

6-14层

出租面积(㎡)

11365.65

租期(年)

12年 0个月 0天

资产使用现状

空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户优先权

装修水平、附属设施等

毛坯状态

配套、环境、交通等

位于胥江以南,港务路以东,北临胥江

其他披露事项

1、该项目预计于2022年投入建设,为更好地与今后运营相融合,在建设之前选定运营商,做到建成即启用,缩短招商周期。并能在建设中根据运营商的需求,内部布局可以做适当的调整,避免建设后再招商引起的结构改动。 2、本项目计划2025年竣工,租赁起始时间以实际交接时间为准, 给予18个月的经营优惠期(经营优惠期内不收租金),包含在合同期内。 3、资产图片为效果图,具体以实际交付为准。

资产租金估价情况
评估价

评估机构

评估备案单位

评估基准日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底价

人民币 4364410.00 元/年

人民币 4364410.00 元

租金支付要求

每季度支付一次

租金调整方式

每三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5%

履约保证金

相当于3个月租金(按起算首年租金标准)

使用用途及要求

酒店(含公寓式酒店)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允许装修改造,设计装修方案需经委托方审核,装修改造需依法依规办理各种相关手续; 2、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以实际为准,委托方及交易中心不承担公告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租金单价; 3、签订租赁合同需同时签订安全协议; 4、酒店部分内部物业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还需承担酒店外公共面积的部分物业费用,详细方案将与底部商业的实际运营方另行商议。 5、意向承租方报名后可与委托方联系查看合同相关条款;投资建设界面表;装修、设施及设备运营维修保养界面表。如未查看即交报名保证金即视同认可委托方所有的合同条款。

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标的资产经营业态要求的其他条件。 4、以下意向方报名出租方将不予审核通过: (1)营业执照被注销、停业等异常情况的。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包括但不限于被列入全国工商总局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公布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报名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

人民币100000.00元

交纳期限

挂牌终止当日16:00前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报名保证金处置方式

报名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

遴选方案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至本公告挂牌期满, 1、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可转为协议方式租赁,由交易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租赁价;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由委托方选择的中介机构组织公开竞争,公开竞争采用竞争性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在委托方对承租方资格进行确认后,交易中心将报名保证金划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遴选方式

非交易中心组织

中介机构组织

起拍价

人民币4364410.00元/年

自由竞价阶段

分钟

延时竞价阶段

分钟

加价幅度

元/年

中介机构

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其他说明
其他说明

1、意向承租方须在成为最终承租方且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由市交易中心组织确定最终承租方的,最终承租方还应将履约保证金(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于签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一次性支付至市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委托方委托中介机构或委托方自行组织确定最终承租方的,上述款项支付至受托中介机构或委托方指定账户。首期租金在本项目施工验收完成签订交接书之日起10天内向委托方支付,以后各期租金按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时间支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委托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交纳报名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委托方的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委托方有权申请划扣保证金用于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保证金不足弥补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报名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在网络电子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

3、意向承租方若成为最终承租方,需要做出以下承诺:

(1)如从事经营活动,应自行负责获取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所有许可、批准和证照,保证其租赁行为和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

(2)不得将资产以任何形式分租、转租,并同意随时接受委托方(包括安全、消防)例行检查工作。

(3)合同终止时须将资产恢复原状,或经委托方认可后,承租方装修、改造的资产无偿归委托方所有。

4、本公告仅为本次招租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承租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委托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本次招租公告挂牌期间进行实地考察,充分评估风险,审慎决策。

5、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委托方及信息发布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交纳报名保证金参与资产招租交易活动,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出租资产当前实际状况承租;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决策。

出租资产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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