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苏州产权交易所项目
发布时间:2025-07-02

 发布单位: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松陵镇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创路科创园4幢研发楼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SCJG20250068

转让行为批准    

批准单位: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批准时间:2025623

内部决策情况

202564日,苏州市吴江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及苏州市吴江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20254号,同意公开挂牌转让吴江经济开发区科创园4幢研发楼。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572

挂牌终止日期:2025730

转让方名称

苏州市吴江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标的物概况

资产名称:生物医药科创园(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创路科创园4幢研发楼)

坐落:松陵镇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顺风路两侧;

土地面积:13958.8m²;

房屋建筑面积:27162.36m²;

房屋所有权证:苏(2016)吴江区不动产权第9016804号、苏(2016)吴江区不动产权第9016806号;

房屋所有权人:苏州市吴江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621209日止。

资产评估

情况

评估机构

苏州吴地房地产资产评估规划测绘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吴地评报字(2025)第5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评估基准日

202533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50480000.00

特别事项

说明

1、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规定时间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联系人:潘敏 ,联系电话:18550008158,看样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看样请提前预约)。

2、本次挂牌为整体转让,受让方不得部分购买;转让标的不接受联合受让。

3、转让标的资产是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转让方不承担相关瑕疵修缮义务(如有)。公告中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

4、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等手续。

5、转让标的资产变更登记涉及的双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与受让方按照国家房地产交易相关规定,双方各自承担。

6、转让标的资产面积以不动产登记证记载为准,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7、涉及房地产过户事宜,受让方需自行向吴江区土地、房产管理部门咨询,以确认是否具备购买资格,因受让方不具备购买资格参与转让的,造成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所有经济、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8、转让标的资产原承租户对资产进行二次转租,现有6家租赁合同到期未清退公司,涉及到8处位置,成交后由转让方配合最终受让方完成清退交接事宜,具体位置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创路2283号楼)号3-4(1288*2)2301号楼)号5(1281)、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创路2281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创路2282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创路2285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创路229号生物医药启动区2号楼1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创路229号生物医药启动区2号楼1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创路2295层南侧、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创路2271层。

转让参考价格

人民币5048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方应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4、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一、保证金金额:1000万元

二、交纳期限: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截止日16: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前向产交中心指定账户足额交纳保证金,产交中心仅接受以意向受让方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三、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四、意向受让方在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标的成交价款的一部分。

五、保证金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产交中心有权依转让方申请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电子竞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的。

备查文件

1、苏州市吴江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苏州市吴江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20254

3、关于申请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创路科创园4幢研发楼资产转让的请示及批复

4、苏吴地评报字(2025)第5号评估报告

5、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6、标的基本情况说明

7、标的权属证明

8、拟与受让方签署的《资产转让合同》模板

9、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说明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产交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交易价格。本次公开转让所产生的相关交易服务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收费参照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规定执行)。

2、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受让方应于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支付扣除保证金后的全部成交价款。意向受让方一次付清全部转让价款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3、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4、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将被取消该次竞价资格:

1)逾期未登陆e交易平台网站进行会员注册或其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2)逾期未向产交中心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

3)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自然人包括: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函》等;企业法人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转让标的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函》等。

5、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材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转让方:潘先生;交易中心:耿女士

联系电话

转让方:0512-63421043;交易中心:0512-69820616

咨询地址

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5

技术支持

400-828-9082400-828-0799

 

公告附件:

1、意向方报名材料(企业).docx

2、意向方报名材料(自然人).docx

3、国有资产转让合同模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