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苏州城市生活广场平泷路251号4楼
邮编:215000
电话:(0512)-69820635
网址:https://szee.suex.com.cn/
发布单位: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
位于常熟市古里镇白茆康博南路1号康博产业园4幢101、201、301厂房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20250093 |
|||
转让行为批准 情 况 |
批准单位:常熟市古里镇人民政府 批准时间: 2025年8月12日 |
|||
内部决策情况 |
2025年8月1日,常熟市古里琴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位于古里白茆康博南路1号的康博产业园4幢101、201、301厂房。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5年8月20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5年9月17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披露到期终结,不再延长披露周期。 |
|||
转让方名称 |
常熟市古里琴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标的概况 |
本次公开转让的不动产所处宗地位于常熟市古里镇白茆康博南路1号,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70年01月18日,土地使用权(共用)面积为32814㎡,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总共3层: 1. 4幢101,已取得苏(2024)常熟市不动产权第8137893号不动产权证书,建筑面积为2383.15㎡; 2. 4幢201,已取得苏(2024)常熟市不动产权第8137895号不动产权证书,建筑面积为2336.75㎡; 3. 4幢301,已取得苏(2024)常熟市不动产权第8137966号不动产权证书,建筑面积为2336.75㎡。 以上不动产产权清晰完整,无抵押、无担保,目前在租(不定期租赁),承租方为鑫晟新材料(常熟)有限公司,现承租方对上述不动产主张优先购买权。 |
|||
资产评估 情况 |
评估机构 |
苏州市安嘉禾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州)安嘉禾(房估)[2025]CSQO041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常熟市古里镇人民政府 |
|||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03月18日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400.48万元 |
|||
特别事项 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规定时间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联系人:姚晨潇,联系电话:18051537009,查看时间为公告期内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需提前2天预约)。 2、转让标的评估市场价值为2400.48万元,为1-3层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价值的整体评估结果(包含公共区域生产辅助用房供电、给水、污水、消防及智能化设备分摊成本等)。此次挂牌为整体转让,受让方不得部分购买。位于标的房屋一楼的配电间和房屋内部产权归转让方所有的电梯为该标的房屋的设施设备,价格包含在本次转让底价内。 3、本项目涉及房地产过户事宜,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现场踏勘转让标的,须自行向房产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咨询以确认是否具备购买资格,因受让方不具备购买资格参与转让的,造成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所有经济、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4、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转让并交付,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按照标的物现有状况接受标的资产,转让方不承担相关瑕疵修缮义务(如有);公告中标的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 5、本次转让标的的承租人已主张优先购买权,在同等条件下享有该权利。转让标的目前处于在租状态,租期为不定期租赁,意向受让方对此已充分了解并予以接受,且受让方取得转让标的所有权后,原租赁关系由其继受,转让方配合将原租赁保证金移交给受让方。由于存在不定期租赁,受让方取得转让标的所有权后应自行和原承租方协商续租或者清退事宜,期间所产生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并已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 7、受让方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手续。若受让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每逾期1天,应按逾期未支付价款万分之五的比例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若逾期付款超过15天,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受让方按照成交价款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8、转让标的房产变更登记涉及的双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相关费用,由转让双方各自按照相关规定承担。标的房屋内电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登记涉及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9、转让标的房产以现状转让并交付受让方,租金收入、水电等相关费用按实际交付时间协商结算,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情况为由拒绝按照现状接收本标的房产。转让标的过户登记后,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按园区标准照常由出让方统一收取,公共设备及公共区域更新维护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生产辅助用房供电、给水、污水、消防及智能化设备更新,高压用电维护、公共道路、绿化维护等)发生后按建筑面积进行分摊。 10、转让标的不动产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误差,以不动产登记面积为准,转让与受让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11、本次交易前,转让方作为转让标的所有权人,已与苏州众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能源管理协议,苏州众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租转让标的屋顶进行建设、运营光伏发电系统项目,项目运营期限自建成并网之日起算25年。自转让标的完成不动产权属过户登记之日后,受让方作为转让标的合法权利人,须与苏州众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重新签订合同。 12、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方受让方双方解除合同,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全额退还,该交易价款不计息。 13、意向受让方在申请受让前应当认真仔细阅读《资产转让合同》(详见公告附件),一旦成为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签署该合同,接受相应条款的约束。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
|||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2400.48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4、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
|||
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
1、保证金金额:500万元 2、交纳期限:意向受让方应在资格审核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向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足额交纳保证金,以确定参与本次受让。意向受让方未能如期足额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受让,产交中心仅接受以意向受让方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4、意向受让方在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标的成交价款的一部分。 5、保证金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产交中心有权依转让方申请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电子竞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的。 |
|||
备查文件 |
1、常熟市古里琴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关于同意公开挂牌转让常熟市古里琴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康博产业园4幢厂房的批复 3、《资产评估报告》 4、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5、标的资产不动产权证书 6、拟与受让方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模板 7、《土地、房屋租赁协议书》 8、承租方不放弃优先购买权承诺函 9、标的资产情况说明 10、光伏合同:《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能源管理协议》、《屋顶租赁合同》 11、其他相关材料 |
|||
其他说明 |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产交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交易价格。本次公开转让所产生的相关交易服务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收费参照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规定执行)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产交中心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通过e交易系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并按本公告要求向产交中心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e交易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 4、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5、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将被取消该次竞价资格: (一)逾期未登陆产交中心(e交易平台)网站进行会员注册或其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二)逾期未向产交中心(e交易平台)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 (三)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6、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资产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函》等,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函》等。 7、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材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转让方:金柯;交易中心:郭经理 |
||
联系电话 |
转让方:17312128844;交易中心:0512-66987126 |
|||
咨询时间 |
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5楼 |
|||
技术支持 |
400-828-9082、400-828-0799 |
E交易报名地址:https://www.ejy365.com/info/ejy300429
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