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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15000
电话:(0512)-69820635
网址:https://szee.suex.com.cn/
发布单位: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
苏州市农产品发展有限公司彩香一村农贸市场临时房屋建筑物及设备设施拆除及残余价值转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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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SCJG2025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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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批准 情 况 |
批准单位:苏州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时间:2025年8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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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苏州市农产品发展有限公司党总支部委员会会议、总经理室办公会议同意《关于彩香一村临时农贸市场土地归还及拆除方案请示》。 苏州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关于集团下属农产品公司转让彩香一村临时市场资产事项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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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 2025年8月28日 |
挂牌终止日期: 2025年9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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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苏州市农产品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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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概况 |
彩香一村农贸市场临时房屋建筑物及设备设施清单详情见附件《标的资产基本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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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 情况 |
评估机构 |
苏州天元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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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天元评报字(2025)第00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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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苏州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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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5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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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19,606元人民币(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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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事项 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规定时间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联系人:蔡文浩,联系电话:15250040242,看样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意向受让方请至少提前一天预约。 2、转让方合法持有标的物并对标的物拥有完整的处置权。转让标的整体转让,不分拆,具体以现场实物交割为准,公告中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转让方及苏州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及其他责任。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应至现场仔细、认真查勘现场,评估转让资产的实际状况,并充分预估到资产拆卸环境、拆卸难度以及拆卸后的资产状况。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并充分考虑了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3、意向受让方在申请受让前应当认真仔细阅读《国有资产转让合同》(详见公告附件),一旦成为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签署该合同及其附件,接受相应条款的约束。 4、最终成交的受让方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面以上房屋、装修及附着物等拆除、建筑垃圾清运处置、设备材料残值回收等工作,拆除及后续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最终成交的受让方必须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及安全管理部门的规范要求,制定施工方案报转让方聘请的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才可进场施工。施工工期为35天,以转让方通知开工为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因最终成交的受让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顺延,转让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5、最终成交的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付清所有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物的交接、拆卸、切割、装运等工作,并自行承担所产生的费用。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最终成交的受让方应做好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如发生涉及安全、环保等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6、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或者转让对标的物拆除有特别要求的,受让方须自身具备或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人员拆除标的物,并将委托拆除合同和/或相关资质证书作为签署《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的必要附件。 7、最终成交的受让方实施拆卸清运工作须按照经转让方确认的区域与范围进行施工,服从转让方的现场管理和全面调动指挥。房屋装修附着物及设备设施搬迁过程中,所有垃圾按苏州市人民政府渣土办及相关主管机关的要求处置。受让方须遵守国家有关拆运施工法律、法规,若因拆运导致周围设施损坏或出现超范围拆运,引起经济损失和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同时转让方有权将其清除出场并追究经济补偿及相关法律责任。转让标的移交完成后,最终成交的受让方在以后使用设备设施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质量、安全、环境影响等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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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219,606元(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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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方应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4、意向受让方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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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
一、意向受让方应在资格审核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向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足额交纳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以确定参与本次受让,在成为最终意向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履约保证金。意向受让方未能如期足额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受让,产交中心仅接受以意向受让方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二、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三、保证金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产交中心有权依转让方申请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电子竞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的。 四、在受让方完工退场后,履约保证金在转让方向苏州产权交易中心申请扣除应得的补偿后余额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的考核条款详见《国有资产转让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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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说明; 2、 标的资产权属证明; 3、 苏州市农产品发展有限公司党总支部委员会会议、总经理室办公会议; 4、 关于苏州市农产品发展有限公司转让彩香一村临时市场资产事宜的请示; 5、 苏州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正式会议决议; 6、《苏州市农产品发展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处置所涉及的位于彩香路以西、香雪海路以南彩香一村农贸市场临时房屋建筑物及设备设施残余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苏天元评报字(2025)第0018号); 7、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8、《国有资产转让合同》模版; 9、授权委托书; 10、承诺函; 11、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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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产交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交易价格。本次公开转让所产生的相关交易服务费用全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收费参照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规定执行)。 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合同》,并在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至苏州产权交易中心监管账户。 3、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4、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将被取消该次竞价资格: (1)逾期未登陆e交易平台网站进行会员注册或其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2)逾期未向产交中心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 (3)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章程、同意受让转让标的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的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5、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材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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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刘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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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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