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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辆公交车及7辆非营运车公开转让公告
(项目编号:SCJG20250111)
苏州产权交易中心受托对352辆公交车及7辆非营运车进行公开转让,现征集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须对上述车辆进行报废处置,具体公告如下:
1、公告时间
自2025年9月2日起至2025年9月28日。
2、转让标的基本情况及转让参考价
本次公开转让车辆详情见公告附件清单,车辆产登记证、行驶证齐全。本次公开转让车辆整体打包转让不拆分,转让参考价为人民币958.33万元。
注:转让车辆清单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现状交付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规定看样时间内自行做好实地调查,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3、交易方式及竞价时间
交易采用网络电子竞价,竞价方式为多次报价,竞价起拍价即为转让参考价,竞价阶梯为10万元。
网络电子竞价时间:2025年9月29日10:00
4、受让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省级、直辖市级及以上商务管理部门颁发的机动车回收资质的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业务),能够出具有效《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完成车辆报废、注销手续;车辆报废、注销等相关业务不得进行转包、分包;
(3)意向受让方参加本次竞买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意向受让方应具备集中停放销毁车辆并实施拆解、回收作业的安全场地;
(5)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6)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报名所需材料
(1)意向受让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报名须知,如有授权办理的还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3)淘汰公交车处置方案(应包含但不仅限于意向受让方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文件);
(4)意向受让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站中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近三年没有行政处罚记录的,在“信用中国”网站中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近三年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需提供以上网站查询截图;
(5)生产经营场地的产权证明材料(房产证、土地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6、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2日至9月28日(9:00-16:00,仅限工作日)。
(2)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意向受让方须通过苏州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苏州产权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运用“实名认证”小程序完成验证后,自主线上报名。
注:意向受让方线上报名后,仍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
线下报名:意向受让方携带公告要求纸质材料至苏州市狮山科技馆5楼508室完成报名登记手续。
咨询电话:0512-69820617。
7、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截止日16: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向产交中心足额交纳保证金300万元,产交中心仅接受以意向受让方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未能如期足额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受让。
(2)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交纳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受让方如约完成全部车辆清运、转移、报废、注销等相关手续,将相应材料提交转让方确认,产交中心收到交易各方提交的说明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不计息)。
(3)未竞得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回(不计息)。
8、看样说明事项
时间:公告期内仅限工作日9:00-16:00,看样需提前预约。
序号 |
单位 |
联系人 |
手机 |
车辆停放地址 |
1 |
吴江公交 |
夏经理 |
13656257900 |
吴江经济开发区江陵桥西公交停车场 |
2 |
园区公交 |
解经理 |
13626194295 |
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55号,杏林公交首末站 |
3 |
新区公交 |
王经理 |
13914015580 |
苏州高新区综合保税区西南39米(高架下),华金路首末站:通安消防救援中队向西(杨巷港大桥下) |
4 |
吴中公交 |
陈经理 |
13270968808 |
孙武路公交首末站 |
5 |
公交集团 |
周经理 |
13861334425 |
高新区支英街1号,平海路1500号,相城区黄埭镇绕城北线(外塘新村),东方大道苏嘉杭垮线桥下(好得家侧),虎阜路8号,绕城停车场(苏州交运驾校西),新苏路公交停车场(新苏路常台高速路下) |
注: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间进行现场看样,并签署看样联系单。
9、服务费及价款支付说明
电子竞价结束后,交易中心向转让方和受让方出具《结果通知书》,受让方按成交总价的1.6‰支付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须在产交中心出具成交确认书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车辆转让合同》签订,在签订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额交易价款至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注:本项目价款仅接受银行对公转账)
10、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资格条件,报名即视为完全满足受让条件,在后续签约交割过程中因不满足受让条件无法履约的,由受让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各项费用、损失及风险。
(2)受让方逾期未签订合同、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均视为放弃受让,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保留追究其法律后果并有权对转让标的重新组织交易,原受让方不得参加。
(3)受让方须在签订《车辆转让合同》且完成价款支付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全部车辆清点移交工作并签署移交单,之后转让方不再对转让车辆承担保管责任。
(4)受让方在移交工作完成次日起60个工作日内须完成全部车辆清运、转移、报废拆解、注销等工作,并将相应材料提交转让方,每逾期一天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收取逾期违约金1000元/天,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本项目处置过程中所涉及的牵引费、拆解费、人工费、工器具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当。受让方在车辆处置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环保、安全规程作业,并承担车辆处理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6)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本次转让标的均以实际现状交付为准,转让标的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转让方及苏州产权交易中心对标的可能存在的未知瑕疵或缺陷不做任何承诺或担保。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风险评估,审慎决策。一旦作出受让决定,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已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品质及其风险,并愿承担相关责任。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款退货,无论是否看样,均视为认可标的一切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