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苏州城市生活广场平泷路251号4楼
邮编:215000
电话:(0512)-69820635
网址:https://szee.suex.com.cn/
发布单位: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
吴江博物馆(苏州市吴江区苏州湾博物馆)一批存货资产公开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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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SCJX2025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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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 2025年6月27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5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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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吴江博物馆(苏州市吴江区苏州湾博物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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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概况 |
吴江博物馆(苏州市吴江区苏州湾博物馆)原文博商店存货:《椿树双雀图》卷轴画、《椿树双雀图》镜框画等842件(套)工艺品,详情见《评估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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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事项 说明 |
一、转让方合法持有标的物并对标的物拥有完整的处置权。 二、标的物整体转让,不分拆,须按标的物的现状整体受让。 三、 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工作日的9:30 -17:00,预约查看转让标的(至少提前一天预约),联系人:陆女士,联系电话:0512-63480017。 四、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应至现场仔细、认真查勘现场,评估转让资产的实际状况,并充分预估到闲置资产的交接清运情况。 五、意向受让方在申请受让前应当认真仔细阅读《资产转让合同》(详见公告附件),一旦成为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签署该合同及其附件,接受相应条款的约束。 六、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按约定付清所有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物的交接、装运等工作,并自行承担所产生的费用,受让方在转让资产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转让方相关安全管理等要求,受让方不得损坏转让资产以外的其它资产、建(构)筑物及辅助、配套设施,受让方在资产交割过程中,所产生的装车清运费、人员费等一切费用均自行承担。 七、受让方需在10个工作日内自行完成转让标的清运工作。 八、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或者转让方对标的物装运有特别要求的,受让方须自身具备或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人员装运标的物,并将委托装运合同和相关资质证书作为签署《资产转让合同》的必要附件。 九、受让方若发生逾期交割、损坏非转让资产清单内物品及相关附着物的完整、安全等情形的,转让方有权扣除保证金,若造成的损失大于保证金的,由受让方另行承担。 十、受让方清运及后续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让方应确保转让资产清运及后续处置不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由此产生的任何安全、经济、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全部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以上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所有转让资产具体以现场实物交割为准,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产交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已至实地看样,已充分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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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24209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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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三、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五、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截止日前按规定向苏州产权交易中心交纳保证金5万元(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16:00,以实际到账实际为准),竞价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将在完成实物交割后3个工作日内等额退还(不计息)。未竞得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等额退回(不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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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关于吴江博物馆(苏州湾博物馆)国有资产处置的汇报》 2、《关于同意吴江博物馆(苏州湾博物馆)国有资产处置事项的批复》 3、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4、标的情况说明 5、拟与受让方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模板 6、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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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产交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交易服务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收费参照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规定执行)。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苏州产权交易中心监管账户。 3、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意向受让方可点击页面上的“我要报名”进入线上实名认证小程序报名入口,根据提示操作完成线上报名。 (2)报名所需资料:自然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函》;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办理的还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标的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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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转让方:陆女士;交易中心:耿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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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转让方:0512-63480017(8017);交易中心:0512-6982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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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地址 |
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5楼 |